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加油车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加油车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730646、SXMTZB2503F-902(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长子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加油车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730646、SXMTZB2503F-902(F)),已由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及现状:为满足我单位场内车辆日常作业的油料供应需求,现需与一家具备相关能力单位,为我公司提供加油车租赁及配套人员服务。
( 2)目的:通过询比采购活动选择专业的服务公司,租赁符合要求的加油车并配备专业的配套人员,实现安全、高效、稳定的燃油供应,满足我公司日常用油需求,确保燃油供应安全、高效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与环保标准。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加油车服务:
标段(包)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加油车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油品类运输业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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