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7年清远通信线路外迁责任赔补线路迁移-监理服务框架采购询比项目(重新询比)询比公告
广东
-清远市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至2027年清远通信线路外迁责任赔补线路迁移-监理服务框架采购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 (询比代理机构编号: GPDI-ZB-2025-02248 ),采购人为 中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继及主干/配线光缆、光宽接入光缆、政企专线接入光缆、无线配套光缆、电力电缆的布放及拆除、整修、新建管道等专业的监理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服务 地点 |
|---|---|---|---|
| 1 | 2025年至2027年清远通信线路外迁责任赔补线路迁移-监理服务框架采购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 707004 .00 | 广东清远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 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 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控制目标按单个订单约定为准;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2.2监理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按单个订单约定为准,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1.2.3 标包 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 标包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707004.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下浮后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 须具备近 3 年( 2022 年 0 7 月 0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工程监理】的相关经验 。
备注:
(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等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并承诺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监理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2个。
(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监理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 4)以上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 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 6) 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07 月 01 日起 )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07 月 01 日起 )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15)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07 月 01 日起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6)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 0 年 07 月 01 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9)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 供应商 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 响应 。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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