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类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12]EZG[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公共安全类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2-7号 | 1,999,800.00元 | 99.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公共安全类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公共安全服务 | 公共安全类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 | 公共安全类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 | 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 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 1年 | 年 | 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 1,999,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吕春丽 |
|---|---|
| 评审专家: | 蓝小云 、 周昌贤 、 林胜鹏 、 吴凡德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3年合同期限的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账 号:3510需解锁09994,收款单位:需解锁。(6)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公共安全类服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4.634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及时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办事处(行政)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思明园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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