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翠岗中学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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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翠岗中学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515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市翠岗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扬州市翠岗中学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翠岗中学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翠岗中学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
- 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后)
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社保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17:00附件下载
扬州市翠岗中学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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