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业主营地修缮-招标公告
贵州
-毕节市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SG-05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业主营地修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金沙江 苏洼龙 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总体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2.2 项目规模: 本次外墙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电梯、亮化工程(照明系统改造) 工程 。 办公楼建筑面积:3566.20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75m;2#、3#、4#公寓楼每栋建筑面积:5622.57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4.35m。食堂建筑面积:1301.3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85m。活动室建筑面积:482.02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2m。其它建筑指标均 已 现场已建建筑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 工期 计划于2025年9月1日开工,2026年2月28日完工,总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 - 苏洼龙水电站业主营地修缮 (CHDTDZ111/17-SG-05201): 主要内容如下:
( 1 )外墙改造:办公楼、食堂、 2~5# 公寓楼、综合楼、安全体验馆、 1~2# 亲鱼培育车间、育苗培育车间、催产孵化及开口育苗培育车间、 1~3# 鱼种培育车间、配变电室、污水处理站、制氧站、饲料仓库、柴油发电机房、净水机房等;
( 2 )室内装修改造:办公楼、食堂、 2~5# 公寓楼、活动室;
( 3 )电梯安装: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
( 4 )亮化工程(照明系统改造):景观照明;
( 5 )新增附属设施:办公室增加阳光房, 2# 公寓楼增加室外疏散钢楼梯;
( 6 )临时建筑拆除:地震监测站、试验室、大门、垃圾房;
所有土建及采购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5 本标与其他标段的分标界限
本工程营地道路提升、污水管网改造、围墙改造等为其他标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苏洼龙水电站业主营地修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业绩(已完工或在建)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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