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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两江新区分公司装维延伸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5-08-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分公司

2025年下半年两江新区分公司装维延伸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 年下半年两江新区分公司装维延伸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LJDX-GZZXXB2025054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标包一 : 照母山、金洲、人和、天宫殿。别墅区、临街门面、商务楼宇、活动板房区域、聚类市场等场景的疑难放线。

标包二:金山、鸳鸯、奥园、礼嘉、大竹林。别墅区、临街门面、商务楼宇、活动板房区域、聚类市场等场景的疑难放线。

( 1 )采购预估金额:采购预算 90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 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 技术规范书。

(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 )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 )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 )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 )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 )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 )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 )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 )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1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其中标包一 43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二 47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 可选择 1-2 个标包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最多成交 1 个标包。不划分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最高响应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包一

2.1.5 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类似项目(网络维护、网络优化等)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 13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

1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 、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 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为 6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提供人员名单及有效期内的身份扫描件及资格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 2025 年 5 月 1 日至今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1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7 供应商必须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 200 万元 / 人(承诺函自拟)。

标包二:

2.1.5 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类似项目(网络维护、网络优化等)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 14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

1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 、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 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为 6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提供人员名单及有效期内的身份扫描件及资格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 2025 年 5 月 1 日至今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1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7 供应商必须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 200 万元 / 人(承诺函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 [ 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4 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 : / 。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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