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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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的公告
(招标编号:KSSL-2025-NG-1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4.800001万元, 招标人为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项目编号:KSSL-2025-NG-122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 三、服务期限:六个月。按甲方需求分批供货,甲方发出电子档的邀货需求(订单)后,乙方应于2小时内确认,如未响应确认的,视为同意甲方的需求,且每发逾期响应一次,甲方有权按照500元/次罚款,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于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交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
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7).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自有员工);(8).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1).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6:30附件下载
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一体化泵站及智能截流井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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