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配件集中采购(第2次招标)(05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朔州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配件集中采购(第2次招标)(05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141-ZB-250713682)
公示开始时间:2025-08-19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22 18:00
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配件集中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141-ZB-2507136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54 标段54普机及其它配件-链条、滤布(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54 标段54普机及其它配件-链条、滤布(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交货期 |
---|---|---|---|---|
1 | 山西仁泓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628769元 | / | 20天。 我方负责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卸货,供货批次、供货量由需方根据自身每月实际生产情况决定。需方向我方出具供货通知单之日起20日内(生产急需除外,供需双方约定为准),采取合理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点。我方不提前或延迟供货,不得少供、多供及任意更换供货种类 |
2 | 河北恒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930090元 | / | 20天。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卸货,供货批次、供货量由需方根据自身每月实际生产情况决定。需方向供方出具供货通知单之日起20日内(生产急需除外,供需双方约定为准),采取合理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点 |
3 | 大同茂青商贸有限公司 | 2622578元 | / | 响应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仁泓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 / |
2 | 河北恒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 |
3 | 大同茂青商贸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山西仁泓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河北恒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大同茂青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安徽华威矿产设备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证明材料: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体现“严重失信”内容为0条,且报告生成日期在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步骤:进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主页,在搜索栏输入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搜索结果出现自己单位,点击进入显示自己单位信息的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安徽华威矿产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2025年7月29日,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之间,且未提供信誉承诺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信誉要求,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承合(石家庄)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002、057标段: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明细表中任意一种货物的供货业绩,不限规格型号;
其余标段: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明细表中任意一种货物的供货业绩,不限规格型号;(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自身业绩或授权制造商的业绩均可,自身业绩以及授权制造商业绩必须与本次授权制造商一致;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投标人自身业绩或生产制造商的业绩均可,自身业绩以及生产制造商业绩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所填写的制造商名称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承合(石家庄)矿业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第一项业绩未附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第二项业绩未附发票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