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白山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白山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 目 的潜在投标人 应自行登录 “政采云”平台( ) 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 5 年 0 9 月 0 9 日 1 4 点 0 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CXZB202 5 - 23 ( CG 16 )
1. 2 项目名称: 长白山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1. 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3.39 万元 , 采购人不接受超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的投标报价。
1.4采购需求 : 为切实推进生态警务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对非法盗猎、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快速发现与高效处置能力,结合长白山公安局生态警航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拟购置警用无人机 3款12台 。 ( 其他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1. 5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09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必须涵盖本项目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供货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 三 年( 20 22 年、 20 23 年 、 2024年 )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 202 4 年 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 5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 2 年 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2. 6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2. 7 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