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防洪工程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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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防洪工程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建 (2010)50号、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乌水发(2022)73号 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 为 2013年中小沙流域治理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防洪工程 ;
招标编号: F1509002025081801001 ;
建设地点: 四子王旗活福滩村;
建设规模: 补充变更工程建设内容,取消乌兰花段左岸长度 2.326km(桩号1+074~3+400)和右岸长度0.233km(桩号3+367~3+600)堤防。新增活福滩护岸6段、长度2.419km,其中,左岸4段长2.053km,右岸2段长0.366km等内容。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总投资额: 3953898元 ;
2.3计划工期 : 202 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旧标准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新标准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5 投标人登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3. 6 投标人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7 投标人登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四、资格审查
4.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4. 3 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2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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