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及停车棚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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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岗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及停车棚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KZ202518-01S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花岗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及停车棚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花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19.8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花岗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及停车棚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花岗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及停车棚建设工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25年02月至2025年07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7:00附件下载
花岗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及停车棚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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