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6-2028年一期66台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6-2028年一期66台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3-265 )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6-2028年一期66台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服务招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
2.2 规 模: 同江风电场198MW风电项目,隶属于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工程位于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东北部山区,距离同江市区约45km,风场最高海拔526米,平均海拔150至250米。同江风电场一期66台机组装机容量99MW,采用华锐SL1500/77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风机检修维护涉及的最高电压等级为690V。为保障机组的日常维护、消缺、定检以及大部件吊装配合等工作,计划开展2026-2028年一期66台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服务采购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6-2028年一期66台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服务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同江风电场
2.5 服 务 期: 3年。
2.6 招标范围: 每年对同江风电场一期66台SL-1500/77机组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年度定检、巡检、消缺、隐患排查、协助大部件更换、后台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的各系统专项排查、软件更新升级等相关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结算。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风机外委维护及检修项目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08-26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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