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寺南侧区域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河北
| 招标公告名称: | 普宁寺南侧区域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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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00406001002 |
| 招标内容: |
普宁寺南侧区域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宁寺南侧区域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承德市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承双桥数政政审字(2025)1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市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通信电力管道土建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建设道路2200.53米:铺设通信管线1468.7米;铺设电力管线1450米,路灯167盏以及交通工程建设。 2.1.2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普宁寺南侧。建筑功能: 配套设施 。 2.1.3服务期限:□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7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1.4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后续服务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 /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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