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和县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和县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
|---|---|
| 项目编号 | 皖 E0-51-需解锁 |
| 标段名称 | 马鞍山市和县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 E0-51-需解锁-1 |
| 招标人 |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无 |
| 最高限价 | 62985653.20 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8/18 9:00:00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无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 9 号 |
| 投标价(元) | |
| / 费率( % ) | 62676851.53 |
| 项目负责人 | 刘晓月 |
| 32093724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天津津南绿屏辛庄湾绿化工程 ( 施工 )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无 |
|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86 、 88 号 202 室 |
| 投标价(元) | |
| / 费率( % ) | 62833228.64 |
| 项目负责人 | 范站宾 |
| 14C8Z00089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横沥河水岸文脉景观提升及贯通工程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无 |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2 号 |
| 投标价(元) | |
| / 费率( % ) | 62818745.94 |
| 项目负责人 | 蔡川福 |
| (2024)11010767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金湖公园项目 - 南湖公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 需解锁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电话: 需解锁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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