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25-G-8-2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南
南资源土告字〔 2025 〕 0 9 号
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受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南华县 2025-G-8- 20 2 号 | 宗地总面积 | 10000 m2 | 出让年限 | 50 年 |
|---|---|---|---|---|---|
| 宗地坐落 | 南华县龙川镇 罗家屯社区南侧 |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40% 或容积率 ≥0.8 ,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建筑密度( % ) | ≥40 | 建筑高度( m ) | ≤ 24 |
| 土地用途 | 物流仓储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60.8 万元 | ||
| 起始单价 | 304 元 / m2 | 起始总价 | 304 万元 | ||
| 增价幅度 | 10 万元 / 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 年 8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8 日 18 时 00 分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 年 8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 年 9 月 9 日 08 时 00 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 ||
| 备注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 物流仓储用地 ,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5323242025-00 1 3 号》执行。 |
二、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 。
(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云南省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地区选择楚雄州。
(三)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 )。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 0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南省 )( )选择 “ 楚雄州 ” ,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 提交竞买资料 。
( 一 ) 竞买人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南省 )( )选择 “ 楚雄州 ” ,进行交易。如没有 CA 数字证书的,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南省 · 楚雄州 )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 下载出让文件、 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只需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南省 · 楚雄州 )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 CA 数字证书。
( 二 ) 办理 CA 数字证书窗口:楚雄市永安路 696 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代理机构报名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客服热线 : 400-6727-666
工作日联系电话:
五、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南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24109501040020445
缴纳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线下缴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 0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云南省 )( )选择 “ 楚雄州 ” ,进行网上报名,将竞买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存入以上保证金专用账户 ( 缴纳竞买保证金与竞买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在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 到南华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接收保证金电子票据并 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确认, 逾期未完成的不能参与报价和竞买,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挂牌报价
(一)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2025 年 9 月 9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二)竞买人在网上报名,线下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自然资源局资格审查取得竞买资格后,在挂牌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须在挂牌阶段报价且在系统里选择参与限时竞价才可转入限时竞价。如无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以挂牌最高报价成交。转入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进行电子报价,报价时限为 5 分钟,超过报价时限无人报价,以最高报价成交。竞买人请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报名时上传 PDF 格式扫描文件 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进行资格审查),交易结果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
(二)本次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等税务机关规定税费由受让人另行向税务机关缴纳。
(三)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的 50% ,半年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挂牌截止后 5 个工作日内由自然资源局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 5 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五)竞得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开工建设。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如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因素,系统不能成交的,则重新组织交易。
(七)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或补充公告。
(八)特别提示:
1. 由于 CA 数字证书需要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 ggzy.yn.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没有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同时,如因竞买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 请竞买申请人于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 30 分钟自行调试好电脑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如竞买申请人不提前登录调试好系统的,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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