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霍州电厂石膏、炉渣、粉煤灰综合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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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霍州电厂石膏、炉渣、粉煤灰综合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7793,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霍州电厂归属山西公司,总装机容量为 2×600MW 空冷燃煤机组。正常情况下,按全年发电量 55 亿 kWh 时计算,可产生粉煤灰约 110 万吨,炉渣约 20 万吨,石膏约 35 万吨。目前,石膏炉渣粉煤灰部分利用 , 剩余石膏炉渣粉煤灰需进行综合处置。现有石膏、炉渣综合处置项目《 2024-2025 年度石膏、炉渣综合处置( 1 年)》,合同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止,合同约定处置固废 45 万吨,截止 2025 年 7 月已处置石膏 24.02 万吨、炉渣 12.74 万吨。现有粉煤灰综合处置项目《 2024-2026 年粉煤灰综合处置 (3 年 ) 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2027 年 1 月 8 日,现有合同中止或结束后开始执行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粉煤灰处置。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将招标人自行处置利用剩余部分的石膏、炉渣、粉煤灰,共计 100 万吨,外运填埋处置(自备处置场所,处置场所必须是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工作范围包括石膏、炉渣、粉煤灰运输及填埋作业,石膏、粉煤灰装车(自理)。
2.1.3 服务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合同开始执行起至完成综合处置固废 100 万吨止(其中粉煤灰现有合同于 2027 年 1 月 8 日到期,待现有合同中止或结束后开始执行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粉煤灰处置),但合同最长时限不超过 20 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石膏(或炉渣或粉煤灰)处置或运输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自有或租赁的有效的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项目的环评批复(环评批复正文或报告表内必须包含石膏、炉渣、粉煤灰)、排污许可证(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
注:在招标人定标前,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原件进行核查,在此期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提供文件原件,若核查期间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核查有误,按投标人失信处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