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心电诊断系统服务项目(二期扩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5-067
项目名称:宁陕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心电诊断系统服务项目(二期扩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心电诊断系统服务项目(二期扩容)):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7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27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心电诊断系统服务项目(二期扩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心电诊断系统服务项目(二期扩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6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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