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天平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
一、项目编号:GX2025-DLJC-B0048-B00 (招标文件编号:GX2025-DLJC-B0048-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天平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69号水晶印象商厦510-512室
中标(成交)金额:183.85915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 1 | 需解锁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天平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天平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26.19㎡,地上七层,一层层高3.30m,二~六层层高3.20m,七层层高4.20m,框架结构。本项目地址位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天平路32号,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拆除工程、安装工程等。详细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00日历天,工期起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覃时功 | 桂24507080188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连、姜健生、李继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工程”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426号(体育馆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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