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高低压电缆等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高低压电缆等物资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二次 )
(采购编号: HTJG202 5 -WZ0 41 )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 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高低压电缆等物资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见附表1 。
2.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要求送货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 制造商 。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须 提供 一般纳税人 证明,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复印件 。
3、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真实的扫描件。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各类生产资质,进行真实性查询工作,如果发现材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利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将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4、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中 YJV 22 型且电压等级为 8.7/15kV规格电力电缆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12706标准出具的采购年度近五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 招标人有权利对货物进行二次抽检 , 厂家报价应包扣第三方送试费用。如果检测不合格,所有损失由供货商负责 。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6、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自开标之日前 三 年内的电压等级 10kV或8.7/15kV电力电缆的运行业绩证明 ( 合同或 销售记录 ) ,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 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运供设备电[2012]32号)的要求,同时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
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四、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付款方式为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到的物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验工计价,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计价拨款后开始支付本材料款直至付到总价款的 95%。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现场收货凭证。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
五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 5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23 日 17:0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该时间内网上报名及获取资料。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 、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8 月 26 日 9 : 0 0。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4号( 201 房间)。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采购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 5 年 8 月 26 日 9 : 0 0采购。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4号(四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采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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