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充电桩)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桥西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充电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桥西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充电桩) (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采购充电桩 37 套 120kW 直流充电桩(双枪一体机)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桥西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充电桩) 2.1.2 项目内容:采购充电桩 37 套 120kW 直流充电桩(双枪一体机)设备并安装调试。 2.1.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交货并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2.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 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行业规范标准。 2.1.6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所有充电桩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安装及调试、人员培 训及售后服务、备品备件提供、技术支持等,直至达到正常运行使用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设备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与技术能 力;(3)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 行 、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 任)。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 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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