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兴路(长春东路-柳杭街)管网、顺平路、龙飞街道路工程建设及临沂技师学院污水管道连接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顺兴路(长春东路 -柳杭街)管网、顺平路、龙飞街道路工程建设及临沂技师学院污水管道连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兴路(长春东路 -柳杭街)管网、顺平路、龙飞街道路工程建设及临沂技师学院污水管道连接项目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顺兴路(长春东路 -柳杭街)管网、顺平路、龙飞街道路工程建设及临沂技师学院污水管道连接项目, 主要包括 : 顺兴路沿线铺设地下电力排管、双湖街至柳杭街雨污水管道长度约 1050米。 顺平路 拟建道路全长 500米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西侧铺设管线由外至内分别设置 : 热力、电力、给水、雨水 ; 道路东侧铺设管线由外至内分别设置 : 燃气、通信、污水、雨水。道路两侧沿绿化带对称布置路灯 ; 龙飞路拟建道路全长 700米红线宽度为42米。道路北侧铺设管线由外至内分别设置 : 电力、热力、给水、雨水 ; 道路南侧铺设管线由外至内分别设置 : 燃气、通信、污水、雨水。道路两侧沿绿化带对称布置路灯。临沂技师学院污水管道连接东起顺兴路,经水泥道路连接至双湖街建设污水管道工程及水泥道路恢复工程,长度约 540米 。项目总投资约 3800 万元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2项目地点: 临沂市河东区 。
2.3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2 拟承揽本工程的 项目经理须具有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2)联合体中须由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办理以上事宜。
(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 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 文件 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每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 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标段。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 2025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 5 年 08 月 26 日下午 17: 3 0时。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登录 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领取。同时办理 CA实名认证证书。。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2 5 年 09 月 01 日 09:00时, 过时不予受理。
5.2递交方式(地点):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通过 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用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签章、加密等)。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或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关于继续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临公管办〔 2024〕1号 )的要求,对于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 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对于达不到免缴保证金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5万元 /标段,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 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须登录 临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
6.1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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