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财政局部分国有闲置资产出租管理运营购买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文山州
项目概况
广南县财政局部分国有闲置资产(门面)出租管理运营购买服务项目(第二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南县莲城镇御景大宅7-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XMCG(2022)-02号
项目名称:广南县财政局部分国有闲置资产(门面)出租管理运营购买服务项目(第二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4.1、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整理全县城区和乡镇的国有闲置资产基本情况,(如:位置、面积、地类性质、现状情况等)调查清理登记工作;
2.4.2、供应商根据需要租赁的闲置国有资产位置、租赁底价、承租要求、租赁期限等,负责宣传、策划、公示、谈判等前期工作,制定管理制度、监督制度;
2.4.3、负责关于广南县国有闲置资产(门面)出租相关问题的咨询进行解答;
2.4.4、受理国有闲置资产(门面)出租前期清理调查、中介服务、及出租期间动态监管、退租等工作;
2.5、预算金额:30万元/年
以房屋租赁底价的3%作为承接主体方代理运营管理服务佣金;如房屋租赁最终成交金额超出租赁底价的,按超出部分的30%计提作为激励奖金支付给承接主体方。
2.6、付款方式:
供应商在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广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支付流程及时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3.4、具备履行国有闲置资产管理运营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固定办公场所;3.5、具备土地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6、具备不动产登记技术条件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等从业许可;3.7、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至 2022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御景大宅7-5号)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御景大宅7-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御景大宅7-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南县财政局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南县莲城镇御景大宅7-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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