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污水汽提增设脱硫净化水过滤设施及流程优化膜分离系统Q=80t/h≤4mg/L/除盐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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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污水汽提增设脱硫净化水过滤设施及流程优化膜分离系统\Q=80t/h ≤4mg/L/除盐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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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污水汽提增设脱硫净化水过滤设施及流程优化膜分离系统\Q=80t/h ≤4mg/L/除盐水(招标编号:NWZ250910-2115-09214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膜分离系统\Q=80t/h ≤4mg/L/除盐水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1#污水汽提增设脱硫净化水过滤设施及流程优化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膜分离系统\Q=80t/h ≤4mg/L/除盐水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有类似污水汽提装置脱硫净化水净化设施应用业绩或者具有类似污水汽提装置脱硫净化水过滤研发业绩。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技术协议(附件)及用户使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研发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课题报告、实验报告、相关分析数据及业主签字盖章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 ①.采用无机模错流过滤技术或同等技术效果的其他技术方案;②.核心过滤元件使用寿命≥4年,核心过滤元件清洗周期≥18个月;③.核心过滤元件可在线再生(无需停工拆换),在线再生时间≤8h;④.净化指标:悬浮物≤4mg/L、浊度≤2NTU;⑤ 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2)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应在标前澄清并以澄清答复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