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招标-02WZ特殊桥梁支座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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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包件号:02WZ(包件名称:特殊桥梁支座)
第一名:需解锁,投标报价:5152.1614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名:需解锁,投标报价:5179.001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名:需解锁,投标报价:5182.161016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包件号:02WZ(包件名称:特殊桥梁支座)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需解锁,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连续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常益长物合[2020]4号)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需解锁,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甲供物资通用连续梁球型钢支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武W002-00-2024号);第三名:中标候选人需解锁,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山东段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1-ZJTL-WZ-012)。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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