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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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 (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8210015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 (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648043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各发射台屋面防水翻新、吊顶翻新、大门维修、墙面翻新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 (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 (二期):
1.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自拟)。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5年02月-2025年07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格式自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1 08:30到2025-08-28 17:30
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2025年02月-2025年07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1 15:00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1 15:00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采购公告,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P2025082100159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480.43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各发射台屋面防水翻新、吊顶翻新、大门维修、墙面翻新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太平庄、锦屏山、北固山、连岛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自拟)。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
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
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5年02
月-2025年07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格式自拟);(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8 17:30附件下载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功能性用房维修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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