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大审判庭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609
2、采购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大审判庭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豫政采(2)20250976-2 | 审判综合楼主楼卫生间及大审判庭屋顶需维修漏水及墙面等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冯庄镇职王村6号 | 61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38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荥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大审判庭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 审判综合楼主楼卫生间及大审判庭屋顶需维修漏水及墙面等内容 | 60日历天 | 王君灿 | 豫 24115169172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颖、潘光辉、张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代理服务费金额二标段:7416元。
收费金额:7,41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荥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荥阳市豫龙街道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许力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