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8年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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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至 2028 年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拟就“2025年至2028年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YT-20250815-00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8年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YT-20250815-002
三、采购内容:采购2025年至2028年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3年。注: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完成1个特种设备(至少包含机库大门、空压机、地井、打磨喷漆房等设备的其中一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及该合同下产生的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或结算发票复印件。若合同未能体现特种设备(包含机库大门、空压机、地井、打磨喷漆房等设备的其中一项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内容,须额外提供合同采购方盖章的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响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按照“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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