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精密调控工艺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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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精密调控工艺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5026/GXTC-C-255703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精密调控工艺建设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海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 0 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目前公司作业生产现场设备已配套数字化智能系统,已实现了数据采集、无线传输、图表化、数据图像实时回传、远程控制等功能,经过现场使用反应良好。因重点风险区域需要无人值守,现计划升级5套系统,将作业现场中重点设备和高危区域设备进行智能系统升级。实现数据远传、自动控制、自动调节及信息中心对现场作业的风险预警和控制等功能。工作范围主要集中在陕、甘、宁、蒙、晋等五省区。预计服务总金额 367.45 万元。
2.2 交货时间:交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 个标段,需1名服务商。
2.5 计费依据:本项目金额预计 367.45 万元,设备产品含 $1 3 %$ 增值税、服务含 $6 %$ 增值税,费用包括服务方为完成本项目下全部服务并通过招标方验收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约定由招标方承担的费用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设备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以及服务方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津贴、员工保险、相关知识产权费用等,招标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投标报价在最高限制单价基础上整体下浮,以投标文件投标函填写的下浮点为准,最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0 前(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至少一项数据采集、控制系统项目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的查询截图方为有效,查验网站。
3.3人员要求: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服务人员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一人具备信息系统管理类高级资格认证,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投标截止日近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职称或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都不得兼职。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自2022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提供承诺)。
以上截图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以现场查询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技术响应文件须满足招标人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中*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7 17:00附件下载
智能精密调控工艺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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