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消防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12-NJKX-C2025-0004
项目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消防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3.5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3.54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4.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分担的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如为联合体)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