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同设计平台开发服务
重庆
市政协同设计平台开发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政协同设计平台开发服务 已由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设计研究院指定地点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属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数字化平台的子项之一,为达到公司的项目管理、设计人员在线设计、在线审批等一体化综合管理要求,通过协同设计平台实现统一在线设计、在线办公、管理流程在线审批、图纸在线校审等功能,实现在线协同设计,达到最大化经济收益管理 。
本项目需新建底层基础系统、决策系统、业务系统、审批工作台等多个业务板块。平台覆盖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 业务板块 设计 人员 1 000+人,平台围绕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 板块相关 主业主责,公司介绍、人员看板、项目看板、项目管理、资源管理、知识管理、协同管理、客户端工作台、移动端工作台等功能一体的数字化平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230万 元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应用系统建设、专业设计和办公软 件 集成、其他事项 、 维保服务 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
1.本次项目开发的软件系统下的项目管理、协同管理、资源管理、轻量化图形引擎、移动端工作台等模块中的功能164个功能点 。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 1 《市政协同设计平台功能清单》 B类功能点部分 。
2.须完成专业软件、办公软件、人工智能AI等软件的集成工作(不含软件本身) 以及附件 1《市政协同设计平台功能清单》A、C类功能点的集成工作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 2:《需要集成的专业及办公软件附表》 和附件 1《市政协同设计平台功能清单》 ,并配合完成电子签章、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软件的集成工作。
3.本软件系统的技术培训,初验终验评审,开发过程或后续投入使用中的优化及升级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以及完成或配合完成本项目完成相关 核心论文、专利、软著等成果 编制工作 。
4.本项目交付的成果内容须符合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参数与要求 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5. 竣工验收之前,至少派驻 8名相关技术人员驻场,竣工验收之日起中标人需至少安排3名相关技术人员驻场免费运维12个月,总免费维保服务期24个月。
2.5 工期及质保服务期限 :根据协同设计平台建设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各项功能等任务,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 2025年 12 月 30日前,需完成底层基础系统、业务系统、审批工作台等基础功能模块上线测试。
第二阶段:在 202 6 年 1月31日前,完成平台的所有功能开发,并通过测试,与集团(分子)公司其他平台的接口对接,实现数据互通。
第三阶段:在 202 6 年 2 月 30日前,开展试运行,根据用户反馈意见对系统功能、流程、权限等持续优化及整改,系统整体全面上线并通过初步验收。
第四阶段:在 202 6 年 3 月 31日前系统整体通过验收并交付。
第五阶段:在 202 7 年 3 月 31日前需取得核心论文、专利、软著等成果,详见附件3其他事项,并交付最终成果(报奖在最终验收后两年内完成)。
上述各阶段的规定时间为暂定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签订时间推迟,投标人应保证自签订合同之日到系统整体通过验收并交付之日不超过 180日历天,第五阶段时间按实际验收并交付之日顺延。
质保期要求: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对系统整体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 24个月。竣工验收之日起中标人需至少安排 3 名相关技术人员驻场免费运维 12个月,驻场人员的作息时间按业主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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