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实验室规模纺丝实验线建设腈纶纺丝实验装置316L7.5kg/h招标公告
安徽
-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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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实验室规模纺丝实验线建设腈纶纺丝实验装置\316L 7.5kg/h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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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实验室规模纺丝实验线建设腈纶纺丝实验装置\316L 7.5kg/h(招标编号:NWZ250806-3833-09184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腈纶纺丝实验装置\316L 7.5kg/h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实验室规模纺丝实验线建设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腈纶纺丝实验装置\316L 7.5kg/h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实验装置集成加工能力,拥有自主的组装加工车间及技术人员,提供加工组装车间的照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国内实验装置业绩至少1个合同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及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金额可隐去)和发票(以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使用供应商库数据,“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发票类”和“第二 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7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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