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BGZJ-SL25 040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景泰县水务局关于《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景水发[2025]2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建设工程项目
(二)立项批复: 景水发 [2025]238号文
(三)建设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项目治理河道长 12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格宾笼护岸2420米,其中左岸1216米,右岸1204米;河床平整1250米;新建过水路面215米。
(四)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建设地点:甘肃省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自筹资金。
(七)工 期: 18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3)财务要求: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告,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4)业绩要求:投标人可自行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8)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人员 ,并且保证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未参与在建项目的承诺) 。
( 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根据白人社函 [2020]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注: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2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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