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方信-竞争性谈判-FX2025-SH203-生物显微镜成像系统等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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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竞争性谈判-FX2025-SH203-生物显微镜成像系统等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委托,对FX2025-SH203生物显微镜成像系统等项目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38.7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4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生物显微镜成像系统,采购预算:9万元,项目内容:生物显微镜成像系统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包02: 项目名称:倒置显微镜,采购预算:8万元,项目内容:倒置显微镜2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包03: 项目名称:大视野细胞培养观察显微镜,采购预算:11.7万元,项目内容:大视野细胞培养观察显微镜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包04: 项目名称:体视显微镜,采购预算:10万元,项目内容:体视显微镜4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复印件)。 (2)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其他详见谈判
文件。
采购包02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复印件)。 (2)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包03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复印件)。 (2)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包04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复印件)。 (2)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7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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