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行业级无人机购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行业级无人机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GDD-XXKZB-2025-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行业级无人机购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零小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行业级无人机购置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零小技术改造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行业级无人机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无人机 见技术规格书 架 4 需免费提供本地化部署飞控平台1套。
1.交货地点:新乡供电段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中标后15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4.主要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放。
5.此次报价为含税总价,含运杂费、吊装运费、卸车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有效期内;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生产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及原件备查。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国铁集团关于印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物资〔2024〕133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在铁路上无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无发生安全隐患。
4.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同类物资应提供同一厂家产品。
5.投标产品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开标之日起近2年内)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免费提供本地部署的飞控平台一套,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在平台上(cg.95306.cn)以及完成注册通过审核,方可参与此次招标采购项目。
8.报名方式:①登录平台上(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②填写报名表通过邮寄方式回执项目联系人。③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承诺书,认真阅读,填写盖章邮寄项目联系人。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②③方为报名成功。
9.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0.本次招标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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