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城市二级消防站和渔泽镇乡镇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结果公告
山西
一、项目编号: 1404052025CCS00078
二、项目名称: 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城市二级消防站和渔泽镇乡镇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 | 报价:430720(元) | 91.83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城市二级消防站和渔泽镇乡镇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 | 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城市二级消防站和渔泽镇乡镇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 | 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城市二级消防站和渔泽镇乡镇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1、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 ||
| 2、负责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编制并上报设计成果和最终成果,且成果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
| 3、设计完成后需积极配合项目后期等相关工作。 | 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彦弘,张小平,吴玲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9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137.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治市屯留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长治市屯留区麟绛东大街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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