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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农贸市场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疆

发布时间:2025-08-2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昌吉市农贸市场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6523012508220095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吉市农贸市场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昌市发改地字【2024】50号文件、昌市发改字【2025】276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建设资金为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昌吉市农贸市场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

2.1.2、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对农贸市场现有房屋及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地面硬化工程)维修改造处理,并根据消防要求新建一个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有效500立方米),同时对现状楼栋的围护保温分系统(含门窗工程)进行节能改造,对现状楼栋的装饰装修分系统、给水排水分系统、采暖分系统、消防分系统、强弱电气分系统进行维修改造。

本次改造面积约为 16000平方米,室外给水管线改造长度约为450米,室外排水管线改造长度约为300米,室外采暖工程管线改造长度约为400米,室外电缆改造长度约为450米,场地硬化面积约为6980平方米;

设备采购包含 :直流充电桩(快充)、增容变压器、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系统、智慧农贸监管大数据平台、智慧农贸溯源管理系统、农产品检验实验室设备等。

2.1.3、总投资额:4769.09万元。

2.1.4、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9月30日开工、2026年3月31日竣工,总工期183天(日历日 )。其中设计服务周期 7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 为准)。

2.1.5、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2.2 施工: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2.2.3 工程总承包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2.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一项即可):

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6.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设计或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6.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7、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3.8、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4年8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5年8月(含8月)止的财务报表)。

3.9、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3.9.1设计人员要求:专业设计人员1名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9.2施工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3)安全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4)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证或相关造价资格证书、(6)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9.3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3.9.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的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中的任何岗位。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3联合体成员中施工、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5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经营异常名录的 , 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12、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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