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漳滏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2025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业主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漳滏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2025年度)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2〕29号 批准, 招标人为 邯郸市漳滏河灌溉供水管理处 , 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水利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邯郸市漳滏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2025年度)施工 2.1.2 建设地点:磁县、临漳县、成安县、肥乡区、永年区、曲周县、广平县、魏县。 2.1.3 建设规模: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漳滏河灌区总土地面积524.5万亩,设计灌溉面积304.5万亩,确定本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等别为I等。 民有总干渠设计流量70~40 m3/s,渠道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民有一干渠设计流量50~30 m3/s,渠道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民有二干渠(钟楼寺枢纽~大寨节制闸)设计流量25m3/s,渠道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民有二干渠(大寨节制闸~渠道末端)设计流量18~13m3/s,渠道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民有二干渠李庄支渠设计流量3m3/s,渠道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1.4 建设内容:渠道工程3条:其中民有总干渠生态护坡5段总长6.60km;民有一干渠混凝土护坡衬砌2段总长7.29km,生态护坡1段长4.00km;李庄支渠清淤衬砌总长4.73km;水闸工程36座:总干渠4座,二干渠分水闸21座,二干李庄支渠节制闸4座,分水闸7座;跌水工程11座:全部在总干渠上,钟楼寺以上段10座,以下1座;生产桥8座:民有总干渠7座,民有二干渠1座;支渠箱涵4座:全部位于李庄支渠上;交通工程巡堤道路:民有总干渠道路(含护栏)9段总长10.85km,波形安全防护栏22.89km;民有一干渠道路(含护栏)8段总长32.80km,波形安全防护栏4段总长4.19km;管理设施改造8座:总干渠2座,一干渠2座,二干渠3座,滏阳河1座;灌区量测水工程一项;通讯设备及安装工程5项:二干渠水闸1项、李庄支渠1项、管理站1项、钟楼寺分中心1项、钟楼寺至北张庄1项。
 -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所列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2024-2025年度)、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括变更调整)所包含的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工程和安全防护设施、灌区量测水设施等,包含为完成该项目所要进行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并包括为完成该项目需要完成其他附属工程及措施和服务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分为 4 个标段。 第1标段:民有总干渠渠首至钟楼寺段,建设地点:磁县、临漳县 招标内容:民有总干渠生态护坡5段总长6.6km、改建农场枢纽1座、岳城枢纽1座、跌水10座;维修南营生产桥1座;修建民有总干渠堤顶路3段总长5.10km、安装波形防护栏杆11段总长22.89km;改造高庄枢纽管理闸房1处;修建民有总干渠首钢测桥1座等。 第2标段:民有一干渠段及配套建筑物,建设地点:磁县、临漳、成安县 招标内容:民有一干渠混凝土护坡衬砌2段总长7.29km,民有一干渠生态护坡长4.00km,民有一干渠道路(含波形安全防护栏)8段总长29.85km,安装波形安全防护栏0.86km、改造讲武城管理站1处等; 第3标段:民有二干渠建筑和李庄支渠,建设地点:成安县、肥乡区、永年区、曲周县 建设内容:二干渠水闸改造18座(二干渠枢纽5座,分水闸13座)、二干渠生产桥1座、管理闸房改造3座、干渠节制闸机电设备(含信息化)改造3座;民有二干渠李庄支渠清淤衬砌4.73km,重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水闸11座,箱涵4座;二干支渠钢测桥7座、混凝土测桥9座、支渠巴歇尔量水槽20座,通讯设备及安装工程3处;滏阳河莲花口闸房改造1座等。 第4标段:民有总干渠钟楼寺至北张庄段,建设地点:成安县、广平县、魏县 建设内容:拆除重建民有总干渠东南温桥带跌水1座、改造北罗营枢纽1座、改造疃上枢纽(含信息化)1座、拆除重建总干渠生产桥6座、修建民有总干渠巡堤道路6段总长5.75km、改造民有一干渠巡堤道路1段长2.95km,民有一干渠波形护栏1.01km,改造民有总干疃上枢纽和民有一干渠王林管理站2座、通讯设备及安装工程2处等。 2.4计划工期:2026年6月底前完工,但2025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工程总量的90%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证书,近五年(2020年8月1日以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4 业绩要求: 近10年内(自2015年8月1日至今,以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日期为准)至少1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
 - 3.1.5 财务要求: 近3年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 3.1.6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1.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此项目四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开标顺序后一个视为无效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3 00:00:00 至 2025-08-28 23:59:59 , 登录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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