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人民政府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6]QZZB[CS]20250003
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9,240.8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829,240.8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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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9,240.83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3)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4 1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