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兴农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威县兴农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县兴农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威县行政审批局 以 威审投资[2025]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威县兴农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威县赵村镇西寺庄村村西南。 2.1.3工 期:1标段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标段:交货期: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1.5项目规模:威县兴农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标段主要建设1F农机库房、1F种肥库、1F备件库各1栋,配套消防水池、场区硬化地面、铁艺围墙、排水沟、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威县兴农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标段,主要包括购置安装拖拉机头、整地机械、播种机、收获机等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1标段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1标段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段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1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标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3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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