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红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35kV供电线路设计及施工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安市宝塔区红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0kV、35kV供电线路设计及施工工程物资 已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延安市宝塔 区 ;
2.2工程规模: 延安市宝塔区红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0kV、35kV供电线路设计及施工工程物资, 现需采购一批物资具体清单详见附表 。
2.3 供货期 : 30 日历天 ;
2 .4项目投资约:5494422.22元 ;
2. 5 招标范围: 清单内包含的全部采购内容 ;
2. 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4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每批次货物送达时随箱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的承诺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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