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4-NJXN-C2025-0005
项目名称: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2.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2.5万元,超过此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配送品 目:蔬菜、禽类、肉类、蛋类、水产类、水果、奶类及小菜共计八大类。禁止配送冷冻食材、转基因食材。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 配送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 6号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