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一级水电站项目财税顾问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印度尼西亚一级水电站项目 财税顾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印度尼西亚一级水电站项目财税顾问采购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拟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一级水电站项目,联合中交投资公司等单位以增资扩股方式获取项目公司51%的股权,中交方实现控股。 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北加里曼丹省,拟定装机容量为900MW。印尼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拥有项目开发相关权证,并已完成部分征地以及进场道路等施工准备工程。 2.2 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我公司拟选聘一家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财税顾问,协助公司处理印度尼西亚**一级水电站项目相关财税事务,提供符合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的专业财税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计划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的提交时间按下表执行。 序号 报价项 时间 1 财务尽职调查 (1)向收购方提供财务尽职调查清单; (2)对印度尼西亚凯洋项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其中对凯洋项目公司的尽调应当涵盖是否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如本次交易是否需取得第三方同意等。 (3)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必要时对土地、房屋以及机械设备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访问。 10月 1. 2 2 税务尽职调查 (1)向收购方提供税务尽职调查清单; (2)对印度尼西亚凯洋项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其中对凯洋项目公司的尽调应当涵盖是否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 (3)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必要时对土地、房屋以及机械设备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访问; 10月 3 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出具对上述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应符合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尽调要求和类似交易市场惯例,最终提交的尽调报告语言为中文。 10月 4 出具税务尽职调查报告 出具对上述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应符合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税务尽调要求和类似交易市场惯例,最终提交的尽调报告语言为中文。 10月 5 审阅并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助谈判及定稿签署中水电与KHE之间的股权购买协议(SPA)。(交易文件均由合同相对方提供第一稿) 10月 6 协助完成项目交割 (1)审核本项目交易先决条件的满足情况并协助交割; (2)根据本项目双方签署的股权或资产转让合同,协助甲方完成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或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3)根据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制定应急方案,监督交易对方的合同履行; (4)协助甲方办理交割其他有关手续。 10月 7 其他财税服务 回答公司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财税问题。 10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并有3年以上行业经营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责令停业的; ② 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③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 在最近三年内在采购人采购的项目中有骗取成交或成交后不履行报价承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⑥ 采购人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1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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