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5-2027年政府机关食堂物资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安市2025-2027年政府机关食堂物资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 磋商文件 技术部分评分PT :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 仓储能力 | 2.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仓储场所情况、设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1仓储场所的设置及设施的配备合理、符合本项目使用需求面积300m2的,得1分,面积 >300m2的,得2分。租赁的按自有的减半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场所相关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货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冷藏设施配备能力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仓内,其中保鲜冷库面积的自有情况进行打分M≥500m3的得3分,300 m3≤M<500m3的得2分,100 m3≤M<300m3的得1分;租赁的按自有的减半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次租金付款凭证复印件;2冷库场所清晰照片。否则不得分。 |
| 食品安全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认证(环评)、各类检测证书(如农残检测、甲醛检测、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检测等)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 仓储能力 | 2.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仓储场所情况、设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1仓储场所的设置及设施的配备合理、符合本项目使用需求面积300m2的,得1分,面积 >300m2的,得2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场所相关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货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冷藏设施配备能力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仓内,其中保鲜冷库面积的自有情况进行打分M≥500m3的得3分,300 m3≤M<500m3的得2分,100 m3≤M<300m3的得1分。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次租金付款凭证复印件;2冷库场所清晰照片。否则不得分。 |
| 食品安全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永安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南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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