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执法信息化装备)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2993
项目编号: RHZB【NX2025024】号
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执法信息化装备)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484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84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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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执法信息化装备(重新招标)  |  执法信息化装备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一标段:执法信息化装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844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844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服务)政策;落实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上述内容的对应证明材料。(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