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线路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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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线路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3-370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线路租赁服务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线路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工作要求,现开展辽宁分公司互联网出口收敛线路租赁工作。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山西省境内。
2.3 采购内容:
2.3.1 网络结构:各场站互联网出口归集至公司本部,再由公司本部接入东北分公司。场站归集至公司本部专线共计17条,每条专线带宽为10兆。公司本部接入东北分公司互联网专线1条,带宽200兆。
2.3.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遭遇施工受阻情形时,乙方作为责任主体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负责现场协调、纠纷化解及后续处置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及法律责任(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18条线路施工相关工作,各场站具备办公使用条件。如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线路租赁服务期为数据接入之日起2年;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其上级机构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专用通信网络(通信通道或通信光纤)租赁服务合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范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并提供此业绩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2.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09-02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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