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设计院新疆塔城额敏风电智慧工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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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6-FG0116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设计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新疆塔城额敏风电智慧工地系统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勘测设计研究院就新疆塔城额敏风电智慧工地系统设备进行集中采购。
2、采购范围:采购响应人须承担采购人所需材料出厂前的验收、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
3、采购数量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智慧地系统 | 详见报价清单 | 批 | 1 | 详见分项清 |
4、交货时间: 交货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0 日,预计交货期 15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误 1 天,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对应物资总价的 $1 %$ 价款作为误期赔偿费,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对应合同总价的 $3 0 %$ 。
供应商不能交货或不履行交货义务,供应商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 $5 0 %$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逾期交货、不能交货或者不履行交货义务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除按本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被列为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各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和合同签订。
5、交货地点: 新疆塔城额敏风电项目部
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询比文件技术要求。
7、付款方式: 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每次付款前须开具等额的收据;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安装调试及第三方检定合格,卖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到财务挂账(一票制:材料费和运输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5个月内需方支付货款的 $5 0 %$ ,10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 5 %$ ,留合同金额的 $5 %$ 做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合同价格含 $1 3 %$ (涉及技术支持的,技术服务费 $6 %$ )的增值税、商检费、国内外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等费用。
8、参与投标时,请根据系统提示账户,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将通过系统自动查询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可缴纳等额开具的保函在规定时间前寄送,到付拒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CMMI3 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
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
企业满足第 1 条中相关要求,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相关内容。3、供应商在近 3 年内应具有电力行业(风、光、水、火、储)建设管理信
息化系统平台或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类合同业绩不少于 2 个(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
元以上),同时具备工程数字化展厅、现场集控中心或智慧管控中心合同业绩不
少于 1 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中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职
称,且担任过合同额 100 万元及以上电力行业(风、光、水、火、储)建设管理
信息化系统平台或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系统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且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
供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6、投标人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被责令停
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5: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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