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军队仓库信息化安防保障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某军队仓库信息化安防保障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ZJZB-2025-18548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仓库所属范围内的安防设备和电网类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障设备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
1.2 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安防设备和电网类设备设施检修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项目预算金额:75471.20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
1.5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框架+订单合同。
1.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年。
1.7付款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进度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1.8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0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75471.20元人民币(不含税),响应供应商不含税总价超过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 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
2.1. 3响应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9月5日 起)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9月5日 起)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9月5日 起)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2.3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总体集成、运行维护、安防监控中的一种或多种)。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 询 比文件 的 **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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