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7教学飞机迁移原综合场地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公告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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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教学飞机迁移原综合场地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25-026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737教学飞机迁移原综合场地改造项目(新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建筑规模:砖砌围墙(含铁蒺藜)、铁艺围栏(混凝土地梁+蘑菇石+张力网)、雨水管线、C30钢筋混凝土路面;
2.2招标控制价:36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吉街20号;
2.5计划工期:共9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737教学飞机迁移原综合场地改造项目(新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换证问题的投标人,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企业资质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文件的规定;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需要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6:00附件下载
737教学飞机迁移原综合场地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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