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晋煤集团 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MQJS-FW-2025-07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太原市/小店区
一、采购条件
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QJS-FW-2025-07 ),已由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自筹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 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为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煤基技术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格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向煤基技术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咨询、文件撰写、递交、转达、答复审查意见、著录项目变更、代缴各类官方费用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2.2 采购范围 : 因业务需要,公司需受让实用新型一项,申报发明专利一项,服务商按相关要求提供专利转让及申报服务,最终取得国家版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证书和发明专利各 1件。
1.通过专利交易平台、中介机构对接专利权人,办理实用新型转让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代理缴纳相关费用。
2.为公司提供发明专利申报相关知识咨询;协助技术人员挖掘专利;对技术材料进行检索分析,确定申报类型及申请方案;准确撰写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文件;完成专利的申请提交、流程跟踪与事务处理工作;协助缴纳官方费用。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取得专利证书止。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科技创新城经一路2号
2.5 服务要求 /服务质量标准 : 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证书 1件、发明专利证书1件。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 要求:
3.1.1 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 须至少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代理服务经营,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3 须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山西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持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3.1.4 为本项目配备的专利代理师不少于3人,须提供有效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3.1.5 需提供近1年的关于“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业绩各5项。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 发票要求: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1.6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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