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WH120FJ25ZN0549
二、项目名称: 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政府东侧,北邻繁阳大道 ;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68亩,总建筑面积约250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080平方米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 信息 网络系统、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会议系统、庭审系统、智慧诉服设备、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智能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能效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管路工程等 ;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22933573.68元 。
4.资金来源: 国企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 类似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 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 业绩( 施工内容 须包含信息网络系统、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会议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智能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能效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管路工程中的任意五项或以上) 。
注:若提供的类似业绩为EPC、EPC-O、PPP、BOT等项目类型的,则其中完成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部分的工程施工金额应不少于1600万元且施工内容满足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中施工内容。若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投标人在联合体中完成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部分的工程施工金额应不少于1600万元且施工内容满足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中施工内容。 若提供的类似业绩 为专 业分包业绩,则其中完成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部分的工程施工金额应不少于1600万元且施工内容满足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中施工内容。以上提供的类似业绩均须满足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资料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金额、项目类型、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理由:项目工期短,施工专业性强,为方便项目统一管理,故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7 09: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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